民法典中离婚时对外的债权如何处理
导读: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那么民法典中离婚时对外的债权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关于民法典中离婚时对外的债权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对外的债权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如果对外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担保债权怎样实现
1、保证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
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仅只能质押动产,就连股份和支票等权利也可以质押。
4、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债权人保管。例如洗车点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
5、定金
定金也是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形式,通常是发生在合同中。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