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部分转让的风险

导读: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根据此条,债务承担又被区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那么债务部分转让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根据此条,债务承担又被区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关于债务部分转让的风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于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即是对债务承担的条文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