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导读: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那么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关于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