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欠条在多长时间之内有效
导读: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那么民法典中欠条在多长时间之内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关于民法典中欠条在多长时间之内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欠条在多长时间之内有效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权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欠条的有效期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二)结构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