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是否生效
导读:
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是否生效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候需要明确采取哪种担保方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期限,主债权的相关情况等。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那么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是否生效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候需要明确采取哪种担保方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期限,主债权的相关情况等。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关于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是否生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合同没有给担保人是否生效
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担保法》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候需要明确采取哪种担保方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期限,主债权的相关情况等。
(一)根据《担保法》规定
1、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第十五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4、第六十五条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