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多次当担保人吗
导读:
可不可以多次当担保人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可以为多个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提供多次的担保。《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那么可以多次当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不可以多次当担保人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可以为多个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提供多次的担保。《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关于可以多次当担保人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不可以多次当担保人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可以为多个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提供多次的担保。
《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