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限
导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限担保是保证债务清偿和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样的法律规定,实际是加大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限担保是保证债务清偿和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样的法律规定,实际是加大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关于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限
担保是保证债务清偿和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但《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