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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814人阅读
导读:

那么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适用债权凭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民商事执行案件。对以给付物为执行标的的,如执行时标的物因消失、缺损等其他原因致物不能给付,申请执行人又只要求折价赔偿的,在经变更后对所折价款的执行可适用债权凭证。

(二)须经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适用债权凭证情形,但申请执行人不愿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能适用债权凭证,而应按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笔者认为,适用债权凭证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情形之一:1.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在6个月期限内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2.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被执行人对所余债务不能作出分期履行的还款保证,或作出的还款保证未被申请执行人接受的;3.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未果或无法拍卖、变卖,申请执行人又不同意接受以该财产作价抵偿的;4.被执行人现有财产只能维持其基本生活,在预期的时间内无偿债能力的;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满6个月,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6.被执行人正在被监禁且监禁期限尚有6个月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7.被执行人已出国或者出境,经查实6个月内不能回归,无财产可供执行的;8.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法院认为应当发放债权凭证的其他情形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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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执行到期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执行到期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

    内容: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等等。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并应附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解释的本意首先就是人民法院应当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那么执行到期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1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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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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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其他。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 债权债务清偿适用什么条件以及要注意哪些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债务清偿适用什么条件以及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由于代为清偿系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在此场合,第三人负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其清偿事实的义务。那么债权债务清偿适用什么条件以及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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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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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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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

    内容:但也要防止债权人动辄行使代位权,从而导致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利益因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受到侵害。从这一目的出发,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6个方面严格限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对结婚生子的否认权、抚养请求权等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是不能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的必要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笔者认为,如何在法律上界定对于债权人代位权,其最直接的依据就是债务人迟延履行。那么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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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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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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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 如何理解债权凭证的有条件转让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理解债权凭证的有条件转让

    内容:如何理解债权凭证的有条件转让一、符合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且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即债权转让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为了使债权转让不至于成为申请执行人转嫁执行风险和被执行人逃避与拖延履行的“合法事由”,应当明确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行为失效期限或者失效条件,当失效期间届满或失效条件成就、或者受让人提出抗辩、异议或请求撤销时,经审查确认可以宣告债权凭证转让行为丧失法律效力。那么如何理解债权凭证的有条件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61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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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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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规定:1、该债务根据其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均可以进行转让;2、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3、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解释的本意首先就是人民法院应当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该项财产的义务,故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73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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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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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序履行抗辩权在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应当有先后履行顺序,该顺序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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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

    内容: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往往转移或隐匿财产,其他债权人甚至连执行法院都难以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硬将申请参与分配债权人举证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以及何时开始执行债权人等情形,设置为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无疑是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情理的。鉴于存在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将参与分配的条件修改为:其他取得执行依据但不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的债权人即可提出参与分配申请。那么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12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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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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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根据《意见》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该项财产的义务,故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12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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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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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

    内容:因而债权凭证的具体适用必须以当事人自愿领取为基本原则。因此,债权凭证的适用范围可以界定为以金钱给付为执行标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是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明知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在执行期限内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二是对以执行标的为特定物给付且因灭失、毁损等其他原因致使不能给付、申请执行人同意折价赔偿且被执行人暂时没有金钱赔偿能力的案件,在裁定变更执行标的为金钱给付后,可以适用债权凭证。那么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49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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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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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内容:如对生子的否认权、抚养请求权等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是不能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而以履行迟延作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利于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关系。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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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8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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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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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

    内容:那么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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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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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解释的本意首先就是人民法院应当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该项财产的义务,故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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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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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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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也是实质条件,就是申请人只有得知法院已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开始执行并举证证明被执行人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时,才能申请参与分配。鉴于存在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将参与分配的条件修改为:其他取得执行依据但不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的债权人即可提出参与分配申请。那么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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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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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正确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凭证正确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内容:因而债权凭证的具体适用必须以当事人自愿领取为基本原则。因此,债权凭证的适用范围可以界定为以金钱给付为执行标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是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明知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在执行期限内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二是对以执行标的为特定物给付且因灭失、毁损等其他原因致使不能给付、申请执行人同意折价赔偿且被执行人暂时没有金钱赔偿能力的案件,在裁定变更执行标的为金钱给付后,可以适用债权凭证。那么债权凭证正确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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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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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尽管这些权利的行使可以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产生影响,然而这类权利的行使与权利人本人的意愿是有紧密联系的,所以他人不得代位行使另外,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权利,对基于非法原因而成立的权利,如赌债等,不应当代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的必要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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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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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内容:如对结婚生子的否认权、抚养请求权等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是不能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而以履行迟延作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利于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关系。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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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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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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