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导读:
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一、担保的类别有哪些通常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那么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一、担保的类别有哪些通常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关于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担保的类别有哪些
通常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二、担保债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