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被欺诈担保
导读:
如何判定被欺诈担保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欺诈担保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那么怎么判定被欺诈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判定被欺诈担保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欺诈担保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关于怎么判定被欺诈担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判定被欺诈担保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欺诈担保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