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导读: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般随母方生活”。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般随母方生活”。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关于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意见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婚姻法第条第款规定“离婚后方抚养的子女另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