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分配办法都有哪些
导读:
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分配办法都有哪些1财产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方婚前财产仍归方所有。2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分配办法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分配办法都有哪些1财产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方婚前财产仍归方所有。2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分配办法都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分配办法都有哪些
1财产分割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方婚前财产仍归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形态财产。如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3银行存款
(1)夫妻双方任何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2)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3)提醒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4知识产权收益
司法解释()第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以此标准相统我们认为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
(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3)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5个人投资收益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条第()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以上方面的收益关键是确认“以个人财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