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导读: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几个利害关系人对是否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意见不致的其申请权的行使按照上述排列的顺序。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那么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几个利害关系人对是否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意见不致的其申请权的行使按照上述排列的顺序。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关于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的事实状态。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次出走或最后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主要是指与被申请人有着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如果几个利害关系人对是否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意见不致的其申请权的行使按照上述排列的顺序。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