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的定义
导读:
童工的定义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岁的工人。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那么童工的定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童工的定义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岁的工人。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关于童工的定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童工的定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岁的工人。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