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期限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期限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期限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期限
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事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3、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日内完成超过日的应当报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