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等级级要赔多少钱
导读:
车祸伤残等级级要赔多少钱1、医疗费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伤残鉴定时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那么车祸伤残等级级要赔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祸伤残等级级要赔多少钱1、医疗费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伤残鉴定时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关于车祸伤残等级级要赔多少钱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祸伤残等级级要赔多少钱
1、医疗费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7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4、误工费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5、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7、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7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
9、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10、鉴定费
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伤残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重新检修、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