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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

吴梦云律师2022.02.09831人阅读
导读:

那么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约定,在债权的最高限额内,抵押用于保证债权在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那么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

1、担保债权发生时间不同

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时间点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为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

2、在消灭上,一般抵押权要求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但在最高额抵押权中,只要产生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还存在,部分债权的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

3、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

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但一般是多个债权。

4、在设立时,确定的担保内容不同

一般抵押权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担保的金额等都已经确定,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将来发生的债权,其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金额、债权发生的次数等都尚未确定,确定的只是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

5、在转移上,一般抵押权要求债权转移的,抵押权也随之转移

但在最高额抵押权中,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6、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相比更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

例如,甲向银行连续多次借款,如果采用一般抵押的办法,那么每次借款都要设定一个抵押担保,签订一次抵押合同,进行一次抵押登记,手续十分繁琐,而在借款之前设定一个最高额抵押,无论将来债权发生几次,只要签订一个抵押合同、作一次抵押登记就可以了,这样做既省时、省力、省钱,还可以加速资金的融通,促进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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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2、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3、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综上所述,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都属于担保的范畴,都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那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2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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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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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具有下列区别:一般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在借款人不能承担时,才由保证人担责;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担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内容: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第二百零七条 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的规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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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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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那么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24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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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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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内容: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也就是说,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最高额抵押中的债务清偿期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本法采纳了第二种做法,明确规定,没有约定确定债权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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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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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贷款和一般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最高额抵押贷款和一般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内容: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约定是,在债权的最大限度内,以抵押物担保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称为最高额抵押,法律上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呢?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那么最高额抵押贷款和一般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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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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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法规避,因为房主有广大银行240W的一般抵押,以及100W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最高额抵押是现实存在的,您可以要求他们为您的房子提供再次抵押
  •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那么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8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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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在于最高额抵押是为在一定的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即债权还未发生,没有确定,而一般抵押则是担保已经确定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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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其中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用是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通常,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还是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应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那么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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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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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和债权质押有什么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抵押和债权质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债权我们知道,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我们需要注意债权可以抵押和质押,我们需要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债权抵押和债权质押有什么区别呢?企业债权抵押的种类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一般抵押权的其他规定。那么债权抵押和债权质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69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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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得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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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

    内容:现在就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债权范围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出纳担保是对于企业的资产所做出的担保合同,被担保人一般是工作财务方面的公司职员。而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对于债务问题的一些权益归属问题设立的担保合同,方便债权人取得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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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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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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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问,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抵押人有可能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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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7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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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那么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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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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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与担保有什么区别?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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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抵押与担保有什么区别?

    内容: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与担保在我国民事交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保证资金流通,加强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公平还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有很重要的影响。那么抵押与担保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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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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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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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内容:连带担保责任比一般担保更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选择面更广一些。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总的来说一般担保对债权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而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担保责任。那么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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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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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有什么区别以及抵押登记时注意事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有什么区别以及抵押登记时注意事项

    内容: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的区别1、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但一般是多个债权。那么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有什么区别以及抵押登记时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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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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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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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那么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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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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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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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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