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通知其他担保人担保追偿权的转移吗
导读:
需通知其他保证人,需要通知债务人。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司法原则,可得如下结论:1、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债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那么需要通知其他担保人担保追偿权的转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需通知其他保证人,需要通知债务人。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司法原则,可得如下结论:1、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债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关于需要通知其他担保人担保追偿权的转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担保中,担保追偿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因此,如果要转让担保追偿权,是否需要通知其他保证人呢?这个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只有依法了解情况,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需通知其他保证人,需要通知债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的
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让的
③、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
80条、债权人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的债权转让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司法原则,可得如下结论:
1、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债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债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保证人,但是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该债权转让一旦转让则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保证人)同意的除外
3、如果客观情形符合合同法79条的,则不可以转让。
81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89条、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证债权的实现: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