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与物权担保有哪些区别

导读:
债的担保主要是对合同债权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其实质是在债务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中划出特定的财产作为某一债权实现的担保,以排除其他债权的平等受偿。当该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时,对该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要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那么债权担保与物权担保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的担保主要是对合同债权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其实质是在债务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中划出特定的财产作为某一债权实现的担保,以排除其他债权的平等受偿。当该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时,对该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要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关于债权担保与物权担保有哪些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接下来由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换价值为肉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所谓债的担保就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以保证债务履行,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法律措施。
债的担保主要是对合同债权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以人的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其主要表现方式是保证。
其实质是将债的担保扩展到第三人的财产上,使债权的受偿机会增多。
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特定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其实质是在债务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中划出特定的财产作为某一债权实现的担保,以排除其他债权的平等受偿。当该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时,对该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要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因此由上可知,物权担保就是属于债权担保的形式之一,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1、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2、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3、抵押
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质押
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
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以只有在债务人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否则属违法行为,此担保形式有很大局限性,只限于债权债务有关的财产,如加工承揽合同、定做合同。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