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债权的措施包括哪些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财产保全、诉讼保护和债权保护。债权的保护称为债务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那么我们在保护债权方面有哪些措施呢?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保全债权的措施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财产保全、诉讼保护和债权保护。债权的保护称为债务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那么我们在保护债权方面有哪些措施呢?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关于保全债权的措施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财产保全、诉讼保护和债权保护。债权的保护称为债务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那么我们在保护债权方面有哪些措施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
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
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该条件有三层含义:
其一,期限届至,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始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债权人也始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否则,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得提出给付请求。
其二,数额必须确定,至于何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数额方能确定,不应以债的产生原因而定,不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基于何种类型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只要其数额已经确定(比如通过双方当事人私下和解),且符合其他受理条件,均不妨碍适用督促程序。
其三,申请书载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这是对申请书形式要件的要求,即应记载请求种类属金钱或有价证券,其数量,产生的原因事实,可以证明的文书资料,履行期限等,至于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可信,是否具有采证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并不影响督促程序的适用及支付令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