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相同吗

导读: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不一样的,是相对而言的合同类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那么新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相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不一样的,是相对而言的合同类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关于新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相同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实践合同是一种不同于本票合同的合同,通过交付标的物可以成立的合同,以完成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以外的其他实际履行。那么新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否相同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不一样的,是相对而言的合同类型。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
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
1、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2、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
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
第三,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
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不履行该义务会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并非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