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先予执行!

导读: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所以,民间借贷也可能以申请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有,不能裁定先予执行。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先予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所以,民间借贷也可能以申请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有,不能裁定先予执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先予执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法院及时而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下面给大家分享下:民间借贷纠纷在什么情况下申请先予执行!
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所以,民间借贷也可能以申请先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争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三、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有,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