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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院的法律规定

张嘉娱律师2022.02.09114人阅读
导读: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应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院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应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院的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找他人借钱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但是涉及到金钱,就经常会发生矛盾。无论是向他人借钱,还是借给他的钱,都应该按照合同,将有关事宜约定好,下面为大家介绍: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院的法律规定

首先,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的,因为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的范畴,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的一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一致的,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的住所地)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义务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负有给付货币的义务.

此时,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依照上面陈述的法律规定,由出借方(贷款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贷款人所在地),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有效应判决履行,此时法院判决履行即判决贷款人履行义务,给付货币给借款人(接受货币一方),这样裁定管辖权由贷款方(出借人)所在地(被告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执行(可理解为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此种情况比较少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如何适用借款合同中的民间借贷纠纷呢?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一般为公民个人,若借款时没写借条,没约定利息,这样的合同属无偿合同,是实践性单务合同。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出借人不再负有其他任何义务,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借款人的义务,即具有给付货币付还出借人的义务,此时,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适用民诉法二十二条的规定,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应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同样,借款人出据借条(或借据)给出借人(贷款人)存执的,当出借人依据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由原告人(出借人,贷款人)所在地(即接受货币方)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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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很常见,因为涉及到钱或者是利益,通常大家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都很主观,下面小编介绍一下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依据及法律规定。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依据及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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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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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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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借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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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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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怎样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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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

    内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第一,《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综上,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切不可只凭一张借条或者收条作为唯一的证据提起诉讼,尤其是大额的借款合同纠纷,应该想方设法提供更多的、更具体的证据,多方面、全方位证明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保证案件的胜诉。那么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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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虽在部分情况下适用条件不充分,但作为专门规定管辖的法律条文,多数时候还是有其应用的合理性,在没有更具体的条款可用时,比起用《合同法》确定管辖,以该批复确定管辖更为合适,但应区分情况稍作变通。1、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划出借款的行为由贷款方本人完成时,比如出借现金、银行转账,贷款方划出借款地基本就是贷款方所在地,此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的适用条件,应以贷款方所在地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那么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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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院的法律规定

    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应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院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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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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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管辖规定1、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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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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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法律规定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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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适用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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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并依法行使上诉权,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的判决、裁定,称上诉对象。那么民间借贷纠纷二审适用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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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起诉的管辖法院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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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民间借贷起诉的管辖法院法律规定

    内容: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民间借贷起诉的管辖法院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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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规定内容是什么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规定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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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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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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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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