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标准的法律规定!

导读:
长久以来,我国都以央行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即假如银行利率为5%,那么民间借贷约定的最高利息为20%,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介绍,划定借贷利率的两线三区是《规定》的核心问题。那么民间借贷利息标准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长久以来,我国都以央行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即假如银行利率为5%,那么民间借贷约定的最高利息为20%,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介绍,划定借贷利率的两线三区是《规定》的核心问题。关于民间借贷利息标准的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活中经常听说的民间借贷包括有偿与无偿,这其中有偿的民间借贷居多。虽然,法律对民间借贷不进行过多的干预,但在民间借贷利息方面还是做出了规定的。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民间借贷利息标准的法律规定!
长久以来,我国都以央行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即假如银行利率为5%,那么民间借贷约定的最高利息为20%,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再受法律保护。然而,我国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利率处于一个变革时期,经历了从国家统一贷款利率,到依据国家基准利率上下限浮动利率,再到2004年取消贷款利率浮动上限、2013年取消浮动下限的变迁过程。因此,以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司法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
《规定》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介绍,划定借贷利率的两线三区是《规定》的核心问题。首先第一条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法律人员说介绍,这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一个是无效区,即法院对利息不突破24%的借贷纠纷要给予法律保护;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叫做自然债务区,这类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了利息,这个偿还是有效的,如果偿还以后又反悔,想把24%以上部分要回来,法院会驳回;超过36%的属于无效区,即法律不仅不保护,借款人支付后也有权反悔,可以要回超出36%以上的部分。
为什么首先考虑24%的利率?法律人员介绍,我国最初规定的年利率4倍的概念源远流长。另外,在古代的时候就规定月利率两分,也就是24%的含义。根据央行10多年来央行利率颁布的整个线索,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几,最高是百分之十二点几,中间较多的是5%到8%,最后,最高人民法院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4倍的概念,把24%的利率确定为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执法标准。
另外,总结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如果不控制住高利贷,对于实体经济,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年利率36%为上限,以上则无效。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利息标准的法律规定!法律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民间借贷利息有所了解,那么在往后借贷时,千万不要被高利息诱惑,从而给自己带来严重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