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存在哪些风险隐患!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借贷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的,民间借贷以其独特的优势正在不断迅速发展,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主要竞争者之一,虽然民间借贷有灵活、简便、快速等优势,但它仍然有缺陷,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存在哪些风险隐患!民间借贷长期处于一种法律地位不清,发展无序的状态,本身存在着先天发育不良的法律隐患。在银根紧缩的情形下,探讨与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显得尤其重要!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民间借贷存在哪些风险隐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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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借贷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的,民间借贷以其独特的优势正在不断迅速发展,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主要竞争者之一,虽然民间借贷有灵活、简便、快速等优势,但它仍然有缺陷,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存在哪些风险隐患!
民间借贷长期处于一种法律地位不清,发展无序的状态,本身存在着先天发育不良的法律隐患。加上长期习惯于银行贷款运作的开发商对民间借贷的陌生,以及民间借贷利率不断飙升,民间借贷的成本与风险也在不断累加;房地产业所需求的必将是大规模并且长期的占有民间资金,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间借贷短、频、快、少的特点。在银根紧缩的情形下,探讨与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显得尤其重要!
依据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企业向个人的借贷行为事实上受法律保护,但对双方可约定的利息总额有规定,即对国家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保护,而超过部分将不予支持。
所以,有融资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可以直接与自然人订立借款协议并约定不高于国家基准利率四倍的利息,而无需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在云南本土,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自然人融资借贷较为普遍,而融资对象绝大多数是地州私营矿主。
但通常来说,认定究竟是向自然人融资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以融资对象的多寡来界定,而情节严重程度则主要由融资金额的多少来确定。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只借一个或两个自然人的资金并支付利息的,为向自然人融资;而如果借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自然人的资金并支付利息的,则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众所周知,无论是向其他非金融企业融资借贷还是向自然人融资借贷,影响贷款人决策的最关键点莫过于对借贷资金是否能安全回收的考量。对此,借款人必须充分运用自身信用以及多种担保方式去打消贷款人顾虑,从而顺利获取资金支持。生活中,如果遇到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可以到催天下发布债权委托,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网贷催收,小贷逾期催收,民间借款产生的借条欠条催收等服务,平台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