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3、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那么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3、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关于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交法院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如:
房产担保须提供:
A.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
B.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担保房产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汽车作担保的须提供:
A.行驶证复印件,
B.车管部门出具的该担保汽车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银行存款作担保的须提供:
A.银行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B.开户银行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存款证明书。
5、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起诉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
11、当事人申请查封、扣押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的,必须提交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情况等,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承担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责任。
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3、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