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导读: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医院行使债权,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债权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应债务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债权的范围。故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医院行使债权,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债权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应债务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债权的范围。故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债务人对他人也享有债权,但是又不积极行使债权,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吗?催天下小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因为这个问题相对比较拗口,所以,小编为大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便于大家理解。
有甲、乙、丙三个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由于乙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所以无法履行向甲公司付款的义务。实际上,乙公司也是债权人,丙医院尚欠乙公司的货款也已到期,但是乙公司怠于实行追讨权。在这样的情况下,甲公司可否直接向丙医院要债?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医院行使债权,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债权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应债务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债权的范围。
代位权需依照法律的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行使,否则不仅不能获得应得权利,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所以,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知道了,甲公司只能向求乙公司行使债权,不能向乙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行使债权。故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
二、债权人的合理讨债方法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调解法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②、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③、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④、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5、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它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6、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7、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8、催收平台催天下互联网平台,致力于催收市场债权人提供全新的催收体验。平台通过大数据,覆盖大量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保理、大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征信公司、消费金融机构等优势,实现了被催收人信息向这些机构的实时推送,从而让被催收人在生活中处处受阻、寸步难行,促使其主动联络债权人进行还款。为实现债权提供了信用教育的新型催收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