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破产无力偿还会涉及法人个人财产吗
导读: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以破产破产承担债务,如果法人代表履行出资责任的,破产清算是不涉及个人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那么公司如果破产无力偿还会涉及法人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以破产破产承担债务,如果法人代表履行出资责任的,破产清算是不涉及个人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关于公司如果破产无力偿还会涉及法人个人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以破产破产承担债务,如果法人代表履行出资责任的,破产清算是不涉及个人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从清偿顺序来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序,似乎重点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
问题在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不受该顺序的限制,而就其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使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清偿置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显然不利于保护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国家重视职工的基本生活利益,重视社会安定,企业破产意味着职工失业,失业则意味着其生存发生危机。
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