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债务人又消失了怎么办?
导读:
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三两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那么借钱不还债务人又消失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三两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关于借钱不还债务人又消失了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些人借了钱给亲戚朋友等,双方也约定好了还钱的日期,但是等到了还钱的日子,对方却玩消失,这样就会给债权人带来一些麻烦。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真是着急了,本来好心好意借钱,结果却是这种情况,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解答。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3、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三两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如遭遇自然灾害等)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
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其实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些欠钱的人还是比较要脸面的,不希望被别人指指点点说不讲信用,当他看到这样的消息没准儿就把钱给还了。
4、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所以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赶紧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