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不抵债怎么偿还欠款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那么个人资不抵债怎么偿还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关于个人资不抵债怎么偿还欠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或多或少地承担债务,而欠债是需要还钱的,如果个人债务过重,有可能出现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个人对债务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如果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起诉的,债务人的财产偿还优先债权的,其他的财产一般按比例偿还债务,但债权人发现债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随时起诉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