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欠款合同几年会失效?
导读: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欠款合同几年会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欠款合同几年会失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活中因为欠款的问题而签订了合同,但是欠款者却一直没有偿还欠款,借钱的一方就一直希望自己的钱能够拿回来,在对方一直不还钱的时候也会担心欠款合同会失效。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也不少很了解,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具体阐述。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所以如果大家感觉诉讼时间久的话可以尝试下非诉方式,比如通过第三方催天下平台进行催收,催天下通过信用+科技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真正让信用成为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