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导读:
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是不一样的,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企业出现破产,而公司清算是企业解散、倒闭等原因造成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是不一样的,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企业出现破产,而公司清算是企业解散、倒闭等原因造成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破产是经常出现的,公司破产后就需要进行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比较多的,首先就是成立清算小组,再进行债权的登记,然后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那么破产是否就是清算呢?和债务清算的有什么区别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是不一样的,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企业出现破产,而公司清算是企业解散、倒闭等原因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破产清算和债务清算的区别
1、关于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
《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申报债权。
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
2、关于企业宣告破产时资产的确认和计价
破产清算会计是以企业主体资格灭失和终止生产经营为基本前提,并通过清算来实现消灭特定企业主体资格并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
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
如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建立新账结转期初余额时,由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不能直接按照破产企业有关科目的余额转入,作为期初余额,而应当按照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记账,并对不符合资产定义没有变现价值的账面资产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予以核销。而按照可变现价值确认记录价值,就存在如何确定破产财产的可变现价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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