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超出后该怎么办?
导读: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西安地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超出后该怎么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那么西安地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超出后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西安地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超出后该怎么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关于西安地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超出后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社会生活中,人与人或者人与单位业务往来中都会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那么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西安地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超出后该怎么办?
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如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
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