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导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那么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关于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出于好心为他人做了担保人,但是,当出现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有责任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是出于好意,可最后担保人却成了替罪羊,这让担保人情何以堪!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到了还款时间借款人无力偿还,就可以向保证人追讨此款的。
债务人无力还债怎么办
1、因债务人转移财产而无力还债债务人常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因此导致债务人无力还债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的如房产,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地上权、政府公债等。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但是借款的时候提供了抵押物的,可以变卖抵押物抵还债务。但是超出债务金额的部分要还给债务人。
2、债务人已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
作为担保人肯定要承担法律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通过以上介绍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法律知识介绍!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为了情面而轻易去给别人担保,这样借款人一旦还不上,受牵连的就是担保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