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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

张旭律师2022.02.10431人阅读
导读:

笔者认为,在民事经济执行案件司法实践中,恢复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恢复执行条件以后,决定依法恢复执行。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申请执行人应当对自己申请执行的可供执行物进行认真的核实,以保证再恢复执行以后,能正常顺利地进行强制执行。那么执行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笔者认为,在民事经济执行案件司法实践中,恢复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恢复执行条件以后,决定依法恢复执行。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申请执行人应当对自己申请执行的可供执行物进行认真的核实,以保证再恢复执行以后,能正常顺利地进行强制执行。关于执行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民事经济维权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事实、理由、证据、诉求依法成立的一方当事人胜诉,只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合法权益在法律层上得到了肯定、支持、确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权益要得以实现,变为现实,第一,对方当事人自觉执行《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明确的义务。第二,在对方当事人不自觉执行调解或者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就只有依法申请强执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那么,在具备执行条件以后,申请执行人怎样恢复执行呢?笔者认为,在民事经济执行案件司法实践中,恢复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恢复执行条件以后,决定依法恢复执行。

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申请执行人应当对自己申请执行的可供执行物进行认真的核实,以保证再恢复执行以后,能正常顺利地进行强制执行。绝不能以推测的、想象的、道听途说的所谓可供执行物申请恢复执行。在执行司法实践中,有极个别申请执行人,不认真对申请执行物进行调查核实,以推测的、想象的、道听途说的所谓可供执行物申请恢复执行,结果经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调查核实,所谓的可供执行物并不存在或者是他人的、依法不能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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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止探视权恢复:经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征询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的意见后,法院认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完全消失的,可以恢复探望权人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

    内容: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24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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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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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内容: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781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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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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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

    内容: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救济,而且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阻挠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2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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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中止与恢复的处理如下:施工中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执行探视权要注意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执行探视权要注意哪些

    内容:执行探视权要注意哪些1、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那么执行探视权要注意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31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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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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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需要付相关的执行费用,一般是被执行人负担,就类似于诉讼费用。
  • 执行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执行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

    内容:笔者认为,在民事经济执行案件司法实践中,恢复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恢复执行条件以后,决定依法恢复执行。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申请执行人应当对自己申请执行的可供执行物进行认真的核实,以保证再恢复执行以后,能正常顺利地进行强制执行。那么执行中止后如何恢复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43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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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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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年,中止的保险合同三年内可以复效,终止的保险合同不能复效。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

    内容: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执行中止是不计算利息的延迟执行才会计算利息而延迟执行的利息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执行中止后利息债务人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053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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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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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法找到债务人是否构成中止执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无法找到债务人是否构成中止执行

    内容: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那么无法找到债务人是否构成中止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56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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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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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还钱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还钱怎么办

    内容: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冯清琴律师
    2023.07.2622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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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中止与恢复的处理如下:施工中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 法院终本之后恢复执行,终本以后恢复执行还要重新立案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法院终本之后恢复执行,终本以后恢复执行还要重新立案吗

    内容:恢复执行,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达成和解协议等的执行案件,因中止情形消除、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而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一是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二是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终本后恢复执行的条件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任冰峰律师
    2023.11.1350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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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执行异议之诉,因为现在只是中止执行,中止就是有点暂停的意思,你还要解封的
  • 探视权执行期限相关规定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探视权执行期限相关规定有哪些

    内容: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主动自觉配合。那么探视权执行期限相关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57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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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恢复执行是256条,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对方不执行探望子女的规定的该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对方不执行探望子女的规定的该怎么办

    内容:对方不执行探望子女的规定的该怎么办按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那么对方不执行探望子女的规定的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32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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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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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是怎么规定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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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强制执行后无力偿还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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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债务人强制执行后无力偿还

    内容:3、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具体解决方式如下: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延期还款,债权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具体解决方式如下: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延期还款,债权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法律分析: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赵金保律师
    2023.09.0143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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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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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内容: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那么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14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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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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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前提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前提是什么

    内容: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前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19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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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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