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理由有哪些?
导读: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理由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关于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理由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免除的性质认为免除是契约的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二、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的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