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

邢颖律师2022.02.10222人阅读
导读:

①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那么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①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关于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死亡债务人配偶

在司法实践中将死亡债务人的配偶作为被告的作法,比较一致。但对其承担的责任,却认识不一。

1、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担保财产

根据债法的一般原理,债具有平等性,亦即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对债务人拥有的债权,不以其成立的先后而有优劣次序的不同,均平等地受债务人全部财产的担保。这就是债法上的一般担保的理论。①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②在这里,责任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死亡债务人配偶是以债务人之一的身份承担偿还责任的。当然,这里的担保,只是意识状态的担保而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没有这种担保的债务,充其量是一种变相的赠与。

3、死亡债务人配偶的连带责任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专业人士不复赘言。

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

诚信、理想状态下,当遗产含有外债时,应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全部债务清偿后再析产,从而确定遗产净值后继承。在这里,应注意的是当债务为共同债务时不能先析产然后偿还债务。实践中较上述状态要复杂得多。第一、由于当事人对债务的规避,已经继承了而称没有继承;第二、夫妻一方仍生存的,子女不主张继承权,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而是否析产、继承又是纯粹意义上的私权行为,债权人不能提起继承之诉,法院也不能强制进行继承。对是否将继承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后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司法实践中作法比较混乱,专业人士观点如下。

1、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基础

请求权基础无非有二,一是法律规范基础,二是事实基础。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该规定看,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这里的继承,是指诉讼时已经发生并经证明存在的继承而不是可能存在的继承或者将来可能、必然发生的继承。由于继承是家庭内部行为,外人很难知悉遗产范围以及是否继承,所以司法实践中常有这样的判决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对其正确与否进行判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案件的审理范围这一问题。

2、案件的审理范围

法律规范是对过去的总结、对未来事实的调整,所以法无溯及力是原则,溯及即往是例外。请求权基础之一,即法律事实,只能是法律生效后,诉讼前的事实,而不能是诉讼后发生的事实。判决不能对其生效后的法律事实予以调整。预设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任务而不是判决的范畴。判决的过程,就是将过去已发生且经查实存在的客观事实识别为法律事实的过程。而不能对过去可能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进行裁判。否则,判决将陷入无限不可知的深渊。如此操作的后果就是,应由审理来完成的事实认定的任务,都将留到执行程序去完成。这类裁判文书,相当于说假如借钱了就应当还,假如打人了就应当赔,假如感情破裂了就应当离,所以假如继承了,就应当替被继承人还款,这样的判决书,仅仅是法条的翻版而不是判决,如果不是抄错了法条,就没有错案了。其错误就在于,这样的判决绕过了事实调查、确认及将其识别为法律事实的过程。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所谓判决无非就是一个假言判决,而假言判断只能有一个假言肢。这个假言肢只能是大前提法律规范,由其完成预设权利与义务的功能;而小前提法律事实的认定,结论判决内容,即推理的结果,均只能是直言判断而不能是假言判断。

具体到此类案件中,继承人是否继承及其继承的份额,恰恰是对事实的调查、确认与识别,所以应在审理阶段完成。但遗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其是财产的一般担保即责任财产而不是确定责任的事实,所以不是审理阶段应进行调查的内容,这是执行阶段应解决的问题。

如前所述,债权人对继承这一事实很难举证证明,但无论如何难,都不能因此否认它是诉讼阶段应予以解决的问题。究其实质,是证明责任的问题,能证明存在继承,则债权保障强,如不能证明,债权保障就弱一些。应不应进行调查,是过程;而能否查清,是结果。这一点与普通的债权、债务的确认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3、法院应否追加继承人作为被告及依职权探知的范畴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从上述规定看,法院必须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另外,(1)、作为遗产继承人有知情权,即知道遗产面临着怎样的债务;(2)、保留有纪念意义遗产的的权利(其前提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继承人也有权利知道诉讼情况。但一味地追加,也会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多尴尬。例如,当追加第一顺序继承人后,第一顺序继承人表示未继承且放弃继承时,人民法院就得再次追加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诉讼成本是很高的。结合对继承人承担债务事实基础的分析,有些情况下追加进来的继承人可能根本不承担责任,例如放弃继承、继承没有发生,对此,可能债权人也不主张追加继承人为被告。所以,对该问题,专业人士的观点是对债权人行使阐明权,由其根据对继承证据的掌握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这样,也是对债权人处分权的尊重。同时对继承人告知诉讼情况,以保障其知情权,由其决定是否参加诉讼。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该规定,界定了法院职权探知的范围,即对于是否应追加当事人的证据,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主体的追加,属于职权探知范围,但责任最后确定,则属于对事实的认定或对证明责任的划分,此属实体问题。继承人与债务人(被继承人)的关系,即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事实(亲属关系),属于职权探知的范畴,但各继承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则属应由当事人证明的内容而不是法院依职权证明的内容,在这一点上,应注意克服职权探知主义的影响。审判实践中超范围探知,实为诉讼模式改革不彻底、职权主义作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如果债务人死亡,则债权人的权益能够通过请求继承人清偿来得到维护。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清偿,也可以不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

    内容: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那么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813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以及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以及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

    内容: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甲死后为久,乙以甲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偿还甲的债务。此种情况,法院应予以立案受理。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此债务属合伙债务,而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没有遗产,此时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那么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以及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63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有偿还所欠债务的义务,那如果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在去世前未告知其与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即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欠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还谁还。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债务人死亡债务该如何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债务人死亡债务该如何处理?

    内容:发生债务纠纷问题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债务人死亡债务该如何处理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那么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债务人死亡债务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9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处理,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其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那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864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有偿还所欠债务的义务,那如果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在去世前未告知其与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即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欠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还谁还。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诉讼中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处理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诉讼中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处理是怎样的

    内容:诉讼中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处理是怎样的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问题方面的:一是诉讼中被告(债务人)死亡,有遗产,但其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是终结诉讼还是继续进行审理的问题。现被告(债务人)死亡,有遗产,使债权受偿成为可能,法院应对原告的债权依法进行确认,在查明死亡被告遗产的基础上,直接判决用死亡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二是诉讼中,被告(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为共同被告,继续进行审理,由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偿还债务。那么诉讼中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处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86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其继承人来处理。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而继承人则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和税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内容: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债务人为躲避债务而无偿转移财产的,此举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33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债权债务还会存在,会依照判决履行
  •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如何处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如何处理

    内容:一日突然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是,张某与刘某一同找到李某的妻子,要求其妻代为还债。死者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应对死者的遗产和债务进行清理。但如果死者生前的债务是由于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而负的,那么,即使遗产不足清偿,继承人也负有清偿的责任。如果死者生前所借债务是为了其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其家庭成员应负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865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来主张权利。继承人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清偿,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等人员来主张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8103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

    内容: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债务人死亡诉讼中止,要等待遗产管理人或者继承人参加诉讼。那么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8101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如何处理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房产。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那么债务人死亡,其名下抵押给债权人的房产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8108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可以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果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可以怎么处理

    内容:如果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可以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问题方面的:被告死亡,有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又不愿意参加诉讼的,仍应将继承人列为被告,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权利、义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那么如果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可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859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死亡,那么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偿还,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借款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借款人死亡后,在划分其遗产时,须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那么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847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内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那么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5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

    内容:①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那么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22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内容: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有承担偿还责任吗请求权基础无非有二,一是法律规范基础,二是事实基础。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债务人在死亡后,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那么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836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邢颖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