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导读: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价值充分的话,应尽量选用通用的动产作为质押,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无法偿还到期借款时,动产的易变现性。下列财产不得质押,具体为:1、国家机关的财产;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那么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价值充分的话,应尽量选用通用的动产作为质押,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无法偿还到期借款时,动产的易变现性。下列财产不得质押,具体为:1、国家机关的财产;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关于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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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会需要大量的资金,大多数的人都会做过资产质押。可是我们真正的了解资产质押吗?我们在拟定资产质押合同时都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可能这些问题我们平时没有考虑过,也没有真正的了解过。下面就让我们律师365的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1、要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
首先应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是否属于正式票据,以进一步核实动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正规的销售发票应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同时应记录该设备销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2、要仔细了解质押动产的性质
对于动产性质的审查,重点是要查看该动产究竟是属于通用还是专用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价值充分的话,应尽量选用通用的动产作为质押,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无法偿还到期借款时,动产的易变现性。
3、要注意核实质押动产的存在性
二、可质押资产与不可质押资产的区分
下列资产可以质押:
1、质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质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质押人依法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质押人依法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质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质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质押。
下列财产不得质押,具体为:
1、国家机关的财产;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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