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

导读:
法律解答城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把钱夹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人就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李女士儿子曾经拉开过挎包但李女士却丝毫不知这说明她并没有尽到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依法赔偿吴女士400元现金。那么法律解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解答城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把钱夹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人就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李女士儿子曾经拉开过挎包但李女士却丝毫不知这说明她并没有尽到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依法赔偿吴女士400元现金。关于法律解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解答
城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把钱夹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人就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李女士儿子曾经拉开过挎包但李女士却丝毫不知这说明她并没有尽到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依法赔偿吴女士400元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