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导读: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因此在遗嘱中不应该设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那么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因此在遗嘱中不应该设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关于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订立遗嘱要注意什么
由于遗嘱具有改变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的作用而且遗嘱人有时会忽略法定继承人中老幼病残者的利益所以各国立法都对遗嘱处分自由进行了种种限制。
在我国立遗嘱要注意一下问题
(一)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遗嘱作为一种民事活动自然也应该适用这一概括性条款。因此在遗嘱中不应该设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二)遗嘱的内容不得取消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为了防止遗嘱自由的绝对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我国民法典确定的必要的遗产份额又称为必留份制度即保障继承人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份额。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必留份的继承人必须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两者应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还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和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除依靠被继承人生活外自己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其他的扶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