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导读:
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那么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关于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作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四、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遗嘱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