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导读: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公证遗嘱的生效必须有遗嘱人先于受益人死亡的法律事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是不宜订立公证遗嘱。理由为首先未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独自申办公证必须要有监护人代理申请而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需要遗嘱人亲自做出不得代理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水平和认知能力显然无法理解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具有以遗嘱方式处分财产的行为能力。那么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公证遗嘱的生效必须有遗嘱人先于受益人死亡的法律事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是不宜订立公证遗嘱。理由为首先未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独自申办公证必须要有监护人代理申请而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需要遗嘱人亲自做出不得代理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水平和认知能力显然无法理解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具有以遗嘱方式处分财产的行为能力。关于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不公证也有效但公证的效力最大。如果是继承房产则最好进行公证。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公证遗嘱的生效要件
1、事实要件。公证遗嘱的生效必须有遗嘱人先于受益人死亡的法律事实。首先遗嘱是一种死因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生效是以遗嘱人的死亡为条件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方可生效死亡前不生效。正因如此遗嘱人生前可对所立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也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消费、交换等形式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进行实际地处分从而对遗嘱内容进行事实上的变更。其次立遗嘱人要先于受益人死亡否则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假如遗嘱人死亡后受益人在取得遗产前又死亡的遗嘱是否有效?对此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基于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已生效可以比照转继承的有关规定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得份额。
2、法律要件。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理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公证遗嘱对于合法性的要求更高。简言之公证遗嘱不仅要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而且还要满足公证专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要求。结合公证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公证遗嘱生效的法律要件至少要包括
一是遗嘱人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就要求遗嘱人必需达到一定的年龄并且要头脑清楚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是不宜订立公证遗嘱。理由为首先未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独自申办公证必须要有监护人代理申请而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需要遗嘱人亲自做出不得代理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水平和认知能力显然无法理解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具有以遗嘱方式处分财产的行为能力。
二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当遗嘱人的外在的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其内在意愿时就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只有其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所立遗嘱才能产生与其内心意思相一致的法律效果。遗嘱人的意思真实包括但不限于立遗嘱的意思真实对于一份财产的处置以遗嘱形式处分在遗嘱人生前不转移财产的所有权而以买卖、赠与、交换等方式则要转移财产的所有权所以遗嘱人要谨慎选择处分方式指定受益人的意思真实哪个人或哪些人可以继承哪个人或哪些人不继承都应当出自遗嘱人的本意而不应当受到他人的干扰和胁迫对遗产处分或事务安排的意思真实这是遗嘱的核心内容遗嘱人应有充分的认知并明确作出意见等等。
三是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活动虽然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合法但也不是没有底线底线就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体系的禁止性规范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公证遗嘱作为由公证机构证明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性是最基本要求。就遗嘱内容而言遗嘱人应当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妥善安排身后相关事务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内容违法的最常见情形是无权处分即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共有人或他人的财产从而导致遗嘱效力出现瑕疵。同时遗嘱的内容应当遵循基本伦理道德契合普世价值追求不得损害公序良俗。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者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程序要件。所谓程序要件是指在遗嘱公证的过程中公证机构的公证行为要完整、真实、合法没有明显瑕疵。公证人员办理遗嘱公证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程序一旦存在缺陷遗嘱效力必然受到质疑。程序要件之所以成为公证遗嘱生效的特别要件是因为公证遗嘱所具有的排除效力、优先效力和证据效力必须要有严格的公证程序作为保障更何况公证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以公证书的方式做成遗嘱的有效性严重依赖于公证证明行为的合法性。公证程序不当或有瑕疵会严重降低公证书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属于民事诉讼法上“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情形产生导致公证遗嘱无效的严重后果。因此公证程序规则第36条规定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除了满足民事法律行为自身成立要件外还要符合相关办证规则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