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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

许瑞林律师2022.02.11937人阅读
导读: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关于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

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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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时写上双方的名字即可。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是否有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是否有效

    内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不应予以支持。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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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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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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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登记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登记

    内容:《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受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进行权属登记时,实行共有房产登记。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⑵夫妻一方或双方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的房产。夫妻双方按确定份额对房产行使所有权。《婚姻法》第十九条赋予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房产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约定归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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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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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共同共有是指房产一人一半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产证共同共有是指房产一人一半吗

    内容: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说房屋登记所有权是单独所有的话,那么登记人是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的,和其他的人并没有关系。说到底,房屋登记单独一方所有并不是夫妻分割的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不少人进行房屋登记的时候,会将夫妻的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如果是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是由夫妻共同还房贷部分的话,房屋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说到底,夫妻共有房屋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情况下,产权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配偶签字的,对于另一方来说会存在着很大的隐患,所以说夫妻共有财产登记为单独所有,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加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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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妇共有财产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妇共有财产吗?

    内容:(二)签订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对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且约定优先于婚姻法的法定夫妻财产分割制。所有,想要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来进行。而房产的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未经房产权的变更登记,赠与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婚前财产不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没有经过房产权属补充登记配偶名字的将房子变为夫妻共有的协议可能得不到公证处公证的许可。那么夫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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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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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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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

    内容: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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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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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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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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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

    内容: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对夫妻单方处分房屋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会发现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情形: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登记名义人甲未经乙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将共有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将善意仅限于登记信赖,则在司法认定时,只需考量登记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与夫妻一方一致且无异议登记即可。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则难以认定其属于善意取得。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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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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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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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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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内容: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双方协商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故夫妻双方的婚前房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夫妻双方的婚前房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婚后各自出售婚前房产的行为只是通过交易的行为改变了双方个人财产价值的表现形式即由房产这一财产的价值表现形式直接体现为现金的表现形式。

    赵金保律师
    2022.01.1321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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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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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的几种情形:“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见,法律对于财产混同情况并不赋予其免除执行的权利。所谓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欠债期间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尚无经济收入的子女名下,明显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将涉案房产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具有合理性,而且能够依法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根据《意见》精神,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案外人子女为被执行人,正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 夫妻一方能出卖共有房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一方能出卖共有房吗

    内容:夫妻一方能出卖共有房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出卖共有房产的,要对方同意才可以。相关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那么夫妻一方能出卖共有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7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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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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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你陈述的情况,该栋老宅应当是你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如果你父亲未留遗嘱,该栋老宅则属于你们兄妹三人与你母亲共同继承的财产,你们对该栋老宅共同享有所有权,该共有关系是共同共有的关系。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根据上述两条法律规定精神,你弟弟未经你母亲与你们兄妹二人同意即与隔壁邻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你们兄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弟弟与隔壁邻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原物。该隔壁邻居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对该房屋的取得是善意取得,就应当将该老房宅返还给你们兄妹。
  •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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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内容: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不能。我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夫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以夫妻一方不能单独出售其夫妻共有的房屋,若出售,则侵犯了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利,其行为属侵权行为。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民间习惯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签订合同。那么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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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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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能分割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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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能分割吗

    内容:婚姻登记之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办理按揭手续,结婚以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该房产应认定为按份共有,即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所有。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能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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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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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判决由法院做出,律师不做承诺,但针对您的情况,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一人名下他可以买卖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一人名下他可以买卖吗

    内容:不动产权证上有一栏“共有情况”,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这一栏会显示“单独所有”;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么这一栏会显示“共同所有”。关于夫妻共有的房子在一人名下他可以买卖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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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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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婚后单独还贷算不算共有财产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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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婚前买房婚后单独还贷算不算共有财产

    内容: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单独还贷算不算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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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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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代配偶签名出售名下共有房产效力如何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一方代配偶签名出售名下共有房产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故法院最终判定,出售方构成违约,陈某和童某应双倍返还李*姨定金10万元。童某现以其不知道出售房屋事宜且未授权陈某代为签字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缺乏依据。那么一方代配偶签名出售名下共有房产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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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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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能查封另一方名下房产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个人债务能查封另一方名下房产吗

    内容:个人债务案件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二)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其财产权利状况为共同共有其中包含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执行机构对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应当同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那么个人债务能查封另一方名下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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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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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有财产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有财产吗

    内容: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还贷或者出首付款者用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21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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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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