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任冰峰律师2022.02.11670人阅读
导读:

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所以强调“不以夫妻名义”,是为了与事实上的重婚区别开来,因为在重婚的情形下,过错方不仅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律师介绍几种当事人在认识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时的误区:1、离婚损害赔偿在可以单独提起。事实并非如此,离婚损害赔偿一般应当在离婚之诉中一同提出,如果不提出离婚之诉也就失去了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2、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第三者提起。那么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所以强调“不以夫妻名义”,是为了与事实上的重婚区别开来,因为在重婚的情形下,过错方不仅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律师介绍几种当事人在认识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时的误区:1、离婚损害赔偿在可以单独提起。事实并非如此,离婚损害赔偿一般应当在离婚之诉中一同提出,如果不提出离婚之诉也就失去了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2、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第三者提起。关于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于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程度的不忠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得到赔偿,我国法律对这类损害赔偿的提起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撑。

那么重婚和同居该如何界定呢?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既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也包括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通俗的讲,就是一个人分别与不同异性打了两张以上的《结婚证》。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指的就是这类重婚行为。同居,一般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居住生活的。之所以强调“不以夫妻名义”,是为了与事实上的重婚区别开来,因为在重婚的情形下,过错方不仅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同居也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婚外情行为。同居要求双方共同居住生活,且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持续性。显然,只是有过几次与他人开房或所谓的感情出轨并不能构成法律上的损害赔偿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事实上的重婚以及同居行为更为常见,且因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难以取证。

那么在有法律支撑的基础上,是否意味着受到不忠行为伤害的夫妻一方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达到惩戒对方侵权行为,获得经济补偿和心理安慰的目的呢?回答是:不全是。首先,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要让法庭认定对方存在46条1、2项情形,一般需要有证据足以证明。这些证据包括:同居或重婚双方的共同居所、与人同居的婚外第三者的照片、案外人发现同居双方一同出入公开场合的证言、证明同居、重婚关系的影像资料等,且证据间需要互相印证并足以证明双方有重婚、同居行为的事实,排除其他情形如工作往来,朋友往来等正当行为。如果无过错方未能提供充足证据,但过错方对其重婚或同居的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主张更能得到法庭的认定和支持;其次,对于仅限于出轨、通奸等不忠行为的情形,法律上并不支持过错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出轨和通奸是更为常见的不忠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此种情形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但是,法律的设计并未将这些常见的不忠行为列入过错赔偿的范围之内。立法者的考虑也许是对于这些性质较轻的不忠行为,赋予另一方自主决定是否给予过错方改过自新的机会和离婚的权利自由不失为更为理性和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方式。

在实践当中,受害方并非都能顺利、充分的收集到相关证据,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无过错方处于弱势和不利的地位,且赔偿数额有限,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抚慰。然而,对于无过错方而言,这一诉讼请求依然意义重大,首先,它意味着对过错方道德上的谴责,所谓打官司经济利益固然重要,但对于婚姻家庭这类涉及身份和情感的案件,是非上的公论和公平正义是当事人更加看重的追求。另外,根据律师实践经验,如果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涉及到一方的不忠行为的审理,即使情节轻微,也往往给过错方巨大的心理压力,迫使其在离婚、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的博弈中因处于不利地位而作出让步。

最后,律师介绍几种当事人在认识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时的误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内容:由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同,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在这三种不同的方式下各不相同。的模式,此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和离婚、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等请求是并列的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诉讼费收取的办法,对这一统一于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计收相应的费用。而在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中,一旦原告撤回诉讼或其离婚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基于无过错理由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随即便失去存在的基础和条件,随着解除婚姻关系请求的消亡而不复存在。那么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74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内容:重庆律师解答:婚姻法第46条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情形之下,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冯某起诉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也是于法无据。就是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有46条规定情形的,也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是过错配偶,而不包括第三者。在实际中,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也不会很高,一般是五千到一万左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20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过错种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来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7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问题详解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问题详解

    内容: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对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加大了制裁力度,运用民事手段对无过错方采取了保护措施。《婚姻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问题详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103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但是否配偶对每一个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即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都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例如丈夫殴打其父母、兄弟姐妹,但并未殴打妻子而妻子却以其理由提起离婚之诉时,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在丈夫殴打其父母、兄弟姐妹这一家庭暴力中,虽然丈夫存在过错,但它并不一定给其妻子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10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后的损害赔偿请求的相关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后的损害赔偿请求的相关问题

    内容:《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四种法定情形,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行使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那么离婚后的损害赔偿请求的相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12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夫妻一方由于过错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其过错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对由此所受的损害,要求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只能向有过错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那么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15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l、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是该权利一经行使,则同普通债权无异,具有移转性,是可以转让与继承的。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15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有没有构成反诉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有没有构成反诉问题

    内容:故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没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能抵销和吞并原告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不构成反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有没有构成反诉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58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应当在离婚请求的同时提出离婚赔偿,仅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能够请求过错赔偿的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3、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缺陷它背离了当代离婚法的无过错离婚原则,加大了离婚成本,使得纠纷时间延长、当事人之间的鸿沟扩大、当事人难以摆脱离婚阴影。总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一制度对进一步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使这一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切实贯彻实施,以造福于社会。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必须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47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婚内侵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及身体遭受侵权造成的损害,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被毁、一方遭虐待或身体上受到伤害。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提出只限于离婚诉讼当时及之后一年内。对因婚内侵权行为致使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受害人起诉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合并审理,因此时发生了婚内侵权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的竞合。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夫妻双方平等的原则下分割。而离婚损害赔偿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用过错一方的财产进行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51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55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内容: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所以强调“不以夫妻名义”,是为了与事实上的重婚区别开来,因为在重婚的情形下,过错方不仅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律师介绍几种当事人在认识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时的误区:1、离婚损害赔偿在可以单独提起。事实并非如此,离婚损害赔偿一般应当在离婚之诉中一同提出,如果不提出离婚之诉也就失去了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2、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第三者提起。那么漫谈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6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浅析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浅析

    内容:但现有法律规定不具体、赔偿范围狭窄等立法缺陷,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不足。可见,配偶权因合法婚姻关系成立而产生,因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当事人因配偶权的丧失产生了非财产上损害,法律上称为离婚精神损害。再次,适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以配偶权为依据。配偶权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发挥着其他民事权利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得以建立的法律基础。这说明我国法律确认适用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以《婚姻法》明确规定的配偶权派生身份权为依据。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浅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39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谈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有关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谈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有关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有关问题探析(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谈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有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10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