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婚外情法院的判决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2022.02.11958人阅读
导读:

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判决这宗离婚案,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男方赔偿女方3万元。法院认为,龚某、张某自愿结婚,双方形成合法婚姻关系。据此,法院认定龚某与张某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且张某存在过错,故作出以上判决。本案中,张某在与龚某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造成龚某较大的精神痛苦,这亦是张某和龚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龚某请求张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故法院予以支持。那么婚外情法院的判决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判决这宗离婚案,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男方赔偿女方3万元。法院认为,龚某、张某自愿结婚,双方形成合法婚姻关系。据此,法院认定龚某与张某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且张某存在过错,故作出以上判决。本案中,张某在与龚某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造成龚某较大的精神痛苦,这亦是张某和龚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龚某请求张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故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婚外情法院的判决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本案中,张某在与龚某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个女子同居,导致与龚某夫妻感情不合分居达11年,并在此期间多次进行离婚诉讼,符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案例介绍:

老公在外工作发生婚外情,并与第三者生下一小孩;妻子要求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判决这宗离婚案,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男方赔偿女方3万元。

据悉,龚某与张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于1983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4年,张某在深圳工作期间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租房同居生活,并于1995年生了一男孩。从此,龚某与张某产生矛盾,双方一直分居至2006年。

2007年8月,龚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法院认为,龚某、张某自愿结婚,双方形成合法婚姻关系。自1994年以来,双方长期分居,并多次进行离婚诉讼。同时,张某自1994年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致使夫妻双方长期分居。据此,法院认定龚某与张某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且张某存在过错,故作出以上判决。

说法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王学瑞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