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属于谁

导读:
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改变。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同年7月,王某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供王某和其丈夫居住,王某和丈夫未出分文。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王某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名字和王某的名字写入房产证,而没有将王某丈夫的名字写入房产证。婚后不久王某和丈夫打算,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价值的三分之一的财产权——女方父母出资本金及其利息算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那么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属于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改变。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同年7月,王某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供王某和其丈夫居住,王某和丈夫未出分文。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王某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名字和王某的名字写入房产证,而没有将王某丈夫的名字写入房产证。婚后不久王某和丈夫打算,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价值的三分之一的财产权——女方父母出资本金及其利息算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关于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属于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在一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时,该按揭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改变。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另一方要给以补偿。
二、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
这一解释虽然比较明确,但是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往往要复杂得多。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与李某2004年5月结婚。同年7月,王某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供王某和其丈夫居住,王某和丈夫未出分文。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王某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名字和王某的名字写入房产证,而没有将王某丈夫的名字写入房产证。婚后不久王某和丈夫打算,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价值的三分之一的财产权——女方父母出资本金及其利息算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