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收益归谁

导读:
投资收益,是指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对该财产付出劳务、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相关的行为而获得的收益。关于"婚前财产的收益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投资收益,是指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对该财产付出劳务、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相关的行为而获得的收益。关于"婚前财产的收益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产的收益归谁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因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该条规定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案例:
举例一、张三婚前一直炒股,结婚登记时账户市值20万元,婚后张三一直关注股市走势,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账面市值为40万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张三婚前购买的股票,由于婚后不断买进和卖出的行为是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和智力劳动,离婚时的增值收益属于主动增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二、张三婚前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铺,结婚后男方只是单纯的持有该套房子且未做任何经营、租售等,几年后随着市场经济房价上涨,该套房子如出售市值约在200万元左右,若此时夫妻双方离婚,该套房子包括按市场价增值部分应全都归张三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张三为做生意而出售了该套房子筹集资金,在做生意期间因经营良好而赚到100万元,此后夫妻双方离婚的,此投资经营增值的100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