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婚前财产不会被分
导读: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是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关于如何保证婚前财产不会被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是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关于如何保证婚前财产不会被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保证婚前财产不会被分
招式一: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尽管婚前财产公证处于争议状态,有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于传统观念的挑战,伤害了爱情;但也有人认为做公证就相当于买了份“保险”,避免日后离婚撕破脸皮争夺财产。无论如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确实是保障婚前财产的途径之一。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需要办理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如不动产等。而部分贵重动产,如玉器、金银首饰、存款等,其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状态,所以最好办理公证。
招式二:签订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但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口头协议也成立:
①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
②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
(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3)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
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4)财产描述要明确。
避免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而导致协议无效。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xx街xx号房产由双方共有”。
(5)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很多情况下,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当事人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当然,只要婚前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使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6)男女双方必须签字并且注明时间。
(7)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
招式三:保存好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
(1)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一般来说,像汽车、房产、存折、公司股份等财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只要早于结婚登记日即可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例如,房产只需提供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需其他证据,便能轻易证明。
其他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最好提供正规发票作为有利证明。若没有发票,则还可以通过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进行证明。
(2)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
不得不提醒,婚前财产在婚后是有可能发生变化的。例如以下几种情况,就会使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婚后财产:①婚前存款婚后到期,取出再重新存入;②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③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变卖;④婚前投资股市,婚后在股市上不断进行操作。
但是,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的,依旧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比如,提供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凭据、新存单;婚前存单、取款凭据、汽车发票;旧房产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证等等。
至于股市方面,陈琛律师表示,“婚后只要进行过操作与管理的股票,其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简单举个例子来说,婚前赵先生拥有若干股票,婚后他对其股票账户进行过买进卖出的操作管理,从而使得其股票增值。这种人为的增值,不仅得益于赵先生有力的管理,而且还得益于他妻子的付出与配合。因此,股票增值部分可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招式四:婚前购买保险
如果在婚前订立保险合同,如基金型保险合同、分红型寿险合同等,并且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且此后该保险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保险是否为个人财产还要看购买保险的缴费形式。如果是婚前一次性付清保费,则为个人财产;若婚后也有续交,则婚姻期间缴纳的保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只有在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且婚前缴纳保费才是属于个人财产。
说到保险,不得不提的是婚姻保险,目前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乃至不同险企都有推出这类产品,但在设置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据了解,美国及香港等地婚姻险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以香港为例,婚姻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当广泛,而且内容十分细致。因天灾人祸要取消婚礼,或者突然要更改结婚酒会的地点,甚至临时取消蜜月假期,保险公司都会按规定赔偿。只要事先列明,准新郎或准新娘临时闹纠纷,因婚前恐惧症等原因悔婚,都可以在受保之列。
而内地的婚姻险,会更关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即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的健康状况为依托的寿险产品,而对于夫妻婚姻状况的保障多为附加险。
但无论何地,婚姻保险的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该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
案例
晓-暄与瑛-红(均化名)恋爱三年,已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因受近年房屋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二人决定婚前买房。一年前,两人搬进了以双方名义共同购买的阳光棕榈园新房内。住在一块后两人产生种种矛盾,决定分手。
然而,在如何分割以二人名义购置的房产这个问题上,两人看法大相径庭。晓-暄认为,虽然房产证书上登记的是两人共同拥有的该房屋,但实际上买房子的钱全是他一人所出,现在两人分手,这套房子理应归他所有;瑛-红则认为,我与你朋友一场,共同生中也有所付出,凭什么分手后房产要全部归你。两各不相让,最后诉诸法律。
法院判决各占房屋产权的50%
法院判定,晓-暄和曹-红为准备结婚而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以共同的名义进行了产权登记,取得了房产证,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和记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的所有权应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晓-暄和瑛-红各占房屋产权的50%。
法院建议重新登记房屋产权
法院建议,当事人如果要撤销房地产证上原有的登记,对房产所有人重新予以确认及登记,只能先通过行政复议,即晓-暄须拿着个人购买该房产的有凭证,要求国土局有关部门对其房产进行后果新登记,如果国土局不予办理,晓-暄可再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以法律手段撤销行政机关在房地产证上原来所作的登记,继而重新登记。
深圳市国土局设诉中心:重新登记房产证尚无可操作性
如何撤销原有的登记结论?又如何重新申请登记?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国土局投诉中心,然而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屋产权登记在我国有一套严谨的制度,一旦登记确认,如果不属于正常房产过户,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除非有司法机关的裁定书或者是判决书,即实际房产购买人拿出购房付款凭证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回属于个人的房产权,在司法机关做出法律界定后,实际购房人才可以到国土局房屋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变更。
国土部门作为行政机关,目前还没有能力对当事人所拿出凭证进行真实性的验证,因此也就不能够解决这种矛盾,否则会引起更多不必要的纠纷。至于法院建议所揭出的行政诉讼方式,国土局至今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
换句话说,法完建议当事人以行政复方议和行政诉讼方式来重新登记房产证的做法目前不具可操作性。
可以“撤销赠与”来保护身身权益
晓-暄的行为实上是一种附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件的赠与。在瑛-红与他结婚的前提下,他将自己的财无偿赠给瑛-红。晓-暄和瑛-红都是通过合同,从卖方处取得了各自所拥的50%的产权,瑛-红所拥有的50%的房产权,自婚至终晓-暄就没有拥有过。因为双买房是为了结婚,但最后这个婚没有结成,晓-暄可以在有证据证明房款确实由他一人支付及双方买房是为结婚之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途径撤销对瑛-红的赠与,要求瑛-红返还他所代付的50%房款。在瑛-红不能返还房款的前提下,晓-暄还可与其协商以房产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