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打官司能要回吗
导读:
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索要分手费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法律上往往说不过去。“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十足的“地方语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面是关于分手费打官司能要回吗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索要分手费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法律上往往说不过去。“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十足的“地方语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面是关于分手费打官司能要回吗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手费打官司能要回吗
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4)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5)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所谓“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等,无论是正常的恋爱关系结束,还是有配偶者非法同居关系终结,索要分手费等纠纷都是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结果,如果一定要通过法院解决,我国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也是不予保护的。如果在分手费等问题上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的家庭律师,他们会凭借丰富法律知识和经验,尽最大可能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