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调解的法条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关于关于离婚调解的法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关于关于离婚调解的法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离婚调解的法条
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